摘要:
通过对河北省沿海开发活动及生态环境的分析,建立了由压力、状态、响应3个子系统28个指标组成的沿海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效应综合评估指标体系,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定量评价,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生态环境综合效应指数及其分级评判标准.结果表明: 1984—2010年,河北省沿海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效应呈现较小→一般→较大的变化,接受程度由可接受发展变为不可接受的水平.由于沿海开发利用所造成的资源、环境压力依然严峻,再加上状态对于响应的反应有一定滞后性,响应子系统各种措施的改善对状态的好转并没有表现出积极作用,海域质量状况呈现退化趋势.由于沿海各地开发方式和强度的差异,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效应呈现一定的空间差异,表现为秦皇岛沿海开发的生态环境效应最小,其次为沧州,唐山最大,且沧州和唐山都已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,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工作.
崔力拓1**,李志伟2. 河北省沿海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效应评估[J]. 应用生态学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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